2007年9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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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干部陈光福英勇殉职火场
王依友

  本报讯 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政法办主任陈光福,9月3日在指挥扑救一企业火灾时,不幸从高空坠落严重受伤,经当地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以身殉职。
  当天上午9时40分许,位于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一家电器有限公司的老厂房发生火灾。
  陈光福到达现场后,立即组织现场的救火工作。为尽快有效地控制火势,陈光福不顾危险,爬上厂房查看火情。经全力扑救,大火于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被成功扑灭。但在灭火过程中,陈光福不幸从厂房顶上坠落下来。
  从高空坠落的陈光福身受重伤,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。得悉情况后,台州市政府相关领导迅速指示医院全力抢救,挽救救火英雄的生命。火灾发生地山后潘村的村民也自发前来探望。一位村民说:“陈主任是为了我们全村的安全而受伤的,我们都希望他能苏醒过来。”
  台州医院路桥院区组织最强的医疗力量,并邀请了台州中心医院脑外科专家一同参与抢救。但终因伤势过重,陈光福于当天下午2时左右去世。
  据横街镇干部介绍,陈光福于1998年从部队转业后一直在横街镇政府工作,先后担任镇政法办副主任、镇城建办主任、镇政法办主任等职。镇委书记邱正满说:“陈光福平时工作兢兢业业,是一位心系群众的好干部。这次火灾,他的勇敢行为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风范,我们要以他为榜样!”